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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合作发展处,是组织横向合作项目、科技成果推介与转移转化、开展与地方的各类合作和参股企业运作管理的机构,内设院地合作办公室和知识产权办公室。

  1、负责制定研究所院地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中国科学院和福建省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3、负责制订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及横向合作的规章制度;

  4、负责研究所可转移转化成果的征集、推介与对接,以及地方科技需求信息收集与发布;

  5、负责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6、负责研究所横向合作项目的组织、策划、合同签订与管理,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7、负责研究所的STS计划项目、弘光专项,各级工信、发改等纵向产业化科技项目的组织策划、申报、管理和验收;

  8、负责协调研究所与地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创投机构等战略合作事项;

  9、负责研究所知识产权相关战略研究、规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10、负责研究所专利申请、维护、转化、应用管理、专利奖项申报的相关工作;

  11、负责研究所ARP系统无形资产入账管理工作,知识产权培训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处理等工作;

  12、负责研究所对外投资和持股企业股权管理工作,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3、负责育成中心的相关工作,促进中国科学院系统科研院所在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4、负责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各类项目成果交易会的组织和承办;

  15、负责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统计、科技成果转化统计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统计与考核评估等;

  16、完成研究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邮箱:hzc@fjirsm.ac.cn

  部门电话:0591-6317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