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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申报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8-05-30  

  各位课题组长: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要求,引领我国科研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制和创新发展,促进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产出,中科院将继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应有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科研仪器设备,根据院条财局通知,2018年度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组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年项目继续实行分类申报,申请时要明确提出申请项目的类别。主要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并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 

  2)联合申报类。项目原则上由应用单位牵头,研制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研制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应用单位所有。此类项目应为院内单位研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科研需求与技术支撑强强联合,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 

  3)持续支持类。要求前期承担过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原则上验收已超过2年),有重要科研成果产出或开放共享情况好,并有进一步仪器设备研发需求(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此类项目申请时应在实施方案“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中重点阐述依托单位在此领域的技术发展现状、对相关学科发展的促进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要有学科发展和设备发展的路线图,已获得的相关支持、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以及此项目提出的重要性。 

  4)青年人才类。为进一步提升我院35周岁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活动组织能力,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采取项目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二、对我院已有技术基础、能有效解决我国受制于人问题的科研仪器设备及核心关键部件,中科院将优先予以支持。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其中青年人才类项目不超过200万元。预算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经费不要求自筹,执行周期一般为2年,实行中期评估制度。每个课题组原则上限申报1项。 

  三、有意向申报的课题组长请在615日之前向科技处提交《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和《2018年申请研制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所里将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项目预评审工作。 

  联系人:林授群 

    话:63173803/13559173958 

    箱:lsq@fjirsm.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2:2018年度申请研制项目信息表.xls

  科技处 

  201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