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所、相关部门:
院条财局已发《中国科学院条件与保障局关于组织我院2018年度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相关通知如下:
使用财政资金(含自筹资金)购置价格达到或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需填写《中央级大学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报书》。其中使用修缮购置项目经费或者国家重大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经费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已在项目申报评审过程中完成联合评议工作,不需要重复申报。
《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点击下载)电子版材料,于7月24日下班前报到科技处林玲处。
请各分所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部门2018年度联合评议工作。未申报联合评议的大型设备不予购置。
联系人:林 玲0591-63173794; 闫小莉0591-63173123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