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学会为表彰在化工科学技术领域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贡献和成就的会员,根据《中国化工学会章程》、《中国化工学会会士条例》和《中国化工学会会士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即日起启动2019年度会士候选人的提名工作。
会士候选人的提名要求:
1. 会士候选人采用提名制,不得自荐。
2. 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会士和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各省市化工(化学)学会提名。
3. 每名会士或每个单位,每年最多提名2名会士候选人。
4. 每位候选人须获得3名本领域内正高级及以上专家(含会士)的同行专家评议意见方为有效。
有需要提名的老师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并于5月22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科技处吴阿清处。
吴阿清:63173785;13720839365,aqwu@fjirsm.ac.cn
附件1:《关于提名提名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的通知》。
附件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
科技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