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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角”的叙事与启示(转载)
2010-03-10  |  【  】【打印】【关闭
 ——记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煤制乙二醇技术工业化

 

 □《科学时报》记者 郑千里 刘丹
 
翻阅闪光的历史篇章
 
2007年夏天,内蒙古科尔沁草原腹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场非同寻常的典礼在这里举行。中国国内生产能力最大的120万吨煤制乙二醇生产基地落地西辽河畔。
 
中科院副院长李静海院士在为其剪彩奠基时说:“用褐煤替代石油生产乙二醇,符合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特点,特别适合内蒙古亟待开发利用褐煤的实际情况。”
 
中科院福建物构所所长洪茂椿接受现场记者采访,为人们描绘了这样一幅雄伟的蓝图:未来,通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煤制乙二醇生产基地。这个总投资达100亿元、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乙二醇的项目,将成为煤制乙二醇工业中的“巨无霸”。
 
2009年3月18日,这是另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在该成套技术的实施地江苏省丹阳,中国科学院召开了“万吨级CO气相催化合成草酸酯和草酸酯催化加氢合成乙二醇成套工艺技术”(简称“煤制乙二醇”)成果鉴定会,鉴定委员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项成果标志着我国在世界上率先实现了全套“煤制乙二醇”技术路线和工业化应用,是一项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首创技术。
 
2009年5月7日,中科院“世界首创万吨级煤制乙二醇工业化示范”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科院院长路甬祥亲自出席并发表了讲话。
 
路甬祥在谈及乙二醇项目的合作模式时强调: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中科院物构所实施创新工程,构建了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产业化的“金三角”,并发挥三者互动的科技创新体系,在推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谋划了独具特色的创新机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它将为企业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一些宝贵的经验,为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探索出一条合作共赢的创新之路。
 
路甬祥提出的“金三角”这一概念,无疑也是该新闻发布会的点睛之笔。
 
从2007年8月开始,在通辽市建成120万吨煤制乙二醇生产基地,其产品可望实现部分替代进口,该项目也是我国煤化工的五大重点示范工程之一。
 
2009年12月7日,20万吨工业示范装置打通了全流程,并成功生产出合格的乙二醇产品,标志着我国在世界上率先实现了煤制乙二醇成套技术的工业化应用。
 
2010年1月20日,500多位两院院士的投票结果揭晓,该项目被评为2009年度中国十大科技进展之一;接着,福建物构所煤制乙二醇研究集体被中科院授予2009年度杰出科技成就奖。
 
叙事之一:何谓“煤制乙二醇”?
 
“煤制乙二醇”对于一般公众而言,可能还是个颇为陌生的名词。
 
乙二醇是国家重要的化工原料和战略物资,用于制造聚酯(可进一步生产涤纶、PET瓶子、薄膜)、炸药、乙二醛,并可作为防冻剂、增塑剂、水力流体和溶剂等,目前国际上主要采用石油路线制备。我国乙二醇年需求量超过700万吨,过去由于自身的产能较低,每年的进口量达500多万吨。
 
“煤制乙二醇项目的一大特点,就是可以利用我国相对富产的煤炭资源作为原材料制备乙二醇。”洪茂椿介绍说,“这项技术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经济效益高和节省石油资源两个方面。”
 
洪茂椿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2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为例,在褐煤产地内蒙古通辽的生产成本为每吨2625元,需消耗褐煤5.66吨(相当于2.83吨标准煤),而按照2009年12月的市场价格,每吨乙二醇的售价为7500元,毛利润约65%。
 
“传统的石油路线制备乙二醇的能耗、水耗和原材料成本,均比煤制乙二醇技术要高得多。”洪茂椿说,“我国是个多煤少油的国家,煤炭价格和石油相比相对平稳。以目前的石油价格估算,用煤炭,特别是用内蒙古等地的廉价低热值褐煤替代石油,生产制备出的乙二醇可降低生产成本30%以上,市场潜力巨大。”
 
的确,乙二醇项目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一方面因其实现了以煤代替石油乙烯生产乙二醇,适应于中国富煤少油的能源结构;另一方面,这个项目也将有力提升我国乙二醇的自给能力。
 
目前这项技术已被列入《2009-2011年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中的关键产业技术之一。据专家测算,用石油乙烯路线每生产一吨乙二醇约耗2.5吨石油。目前全世界用石油乙烯生产的2000多万吨乙二醇,若都以煤为原料进行生产,节省下来的石油,相当于新开发一个年产5000万吨石油的大庆油田。煤制乙二醇的推广应用,将有效缓解中国乙二醇产品供需矛盾,对中国的能源和化工产业产生重要影响,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突出的技术创新性和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叙事之二:卅载风雨寻觅产业路
 
一项具有如此重大意义的工程,从最初的技术研究开始,到如今年产20万吨乙二醇示范项目的开工,这段艰难曲折的路程,中国走了将近30年。
 
福建物构所是我国最早进行乙二醇基础研究的单位之一。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福建物构所的实验室里就立足未来,开始了工艺和相关催化剂的研究开发。1993年,时任所长黄锦顺亲自担任项目组长,承担了国家计委“一氧化碳合成草酸酯和乙二醇新工艺”科技攻关项目,1993年,通过国家“八五”攻关项目200毫升催化剂规模,1000多小时催化剂寿命考察的模试工作。打通了新工艺路线全过程,催化剂寿命达标。
 
为了使工艺技术更切合工业生产实际,福建物构所在国内的多家企业,如福建省南靖合成氨厂、福州第二化工厂、江苏如东黄海化工厂等,用合成氨铜洗回收工业CO气体作为原料进行试验,取得了成功。
 
“但是由于技术、经费和合作机制等方面的一些原因,几个关于中试的项目没有真正圆满完成。”洪茂椿介绍。
 
在从1993年到2003年近10年的时间里,物构所始终在与有关企业商谈,希望开展联合中试的工作。他们先后与多家煤化工大企业进行了联络,但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没有真正寻找到能够成功合作的伙伴。
 
“分歧经常表现在研发经费、投资、成果归属、合作形式、技术保密等环节上。”回忆走过的一路坎坷,洪茂椿所长感慨良多。
 
叙事之三:敢吞“大象”的小企业
 
与江苏丹阳化工集团的合作,用福建物构所煤制乙二醇技术攻关组组长姚元根研究员的话来说,“机缘来自于一个电话”。
 
姚元根和后来的兰国政副所长一起,一直在跟进乙二醇的合作项目。他清楚地记得,2005年4月的一天,时任研究所副所长的他,在办公室接到一个来自江苏丹阳化工集团的电话。电话是从物构所的科技处转接过来的。对方自报家门之后,开门见山地表达了来意:“我们比较了国内有这个技术的几家单位,就你们的技术好一些。我们希望能够和你们合作,上马中试项目。”
 
从1995年开始,福建物构所就一直在为乙二醇技术寻找企业合作者。10年来的寻寻觅觅,姚元根接触过的企业很多,多数是国有大型化工企业。接到“丹化集团”的电话,他的第一反应是:丹化集团凭什么想吞下乙二醇这头“大象”?
 
作为江苏常熟人,姚元根对同处苏南的丹阳市有些了解,一个苏南县级市属企业找上门来,这的确有些意外。
 
2005年6月1日,姚元根同项目组的陈贻盾、李兆基两位研究员在出差,“顺道”从安徽乘火车到了丹阳。
 
接待物构所一行的,是丹阳化工的两位技术管理人员:总经理王斌和技术开发部主任李国方。在参观了丹化集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5万吨醋酐工程装置后。姚元根和两位老同志都感到:我们这一趟是来对了!
 
回到福建后的第二天,姚元根接到了丹阳集团董事长曾晓宁的电话:“我们马上就会带上团队,到福州登门拜访!”
 
6月7日,在姚元根丹阳之行的一周后,在福建物构所的会议室里,福建物构所和丹阳化工集团签署了一份厚重的合作协议。徘徊在产业化大门之外将近30年的煤制乙二醇技术,终于看到了落地生根的希望。
 
在后来的合作过程中,王斌还常常和姚元根打趣:“一开始你还瞧不起我们嘞!”姚元根总是会哈哈大笑。打动福建物构所所长洪茂椿及其领导班子决策信心的,正是丹阳化工集团不容小觑的工程化力量,以及他们相对灵活的体制机制。
 
叙事之四:“事非经过不知难”
 
“发展才是硬道理,毕竟,自进入中科院的知识创新工程之后,福建物构所奋起直追,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已今非昔比,我们研究所名声在外,成为诸多企业追逐的‘明星’也水到渠成。”曾在福建的地方企业摸爬滚打了多年、在产业化方面有着较多历练和经验的兰国政副所长说。
 
福建物构所与丹阳化工集团一拍即合后,很快也就找到了风险投资方。2005年6月,福建物构所与上海金煤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金煤公司)联合,由金煤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成了“CO气相催化合成草酸二甲酯、草酸和乙二醇”连续工艺的中试装置,这套中试装置可以实现每年生产草酸二甲酯300吨,乙二醇100吨的规模。同时,金煤公司向福建物构所提供10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中试过程中的研发工作。次年12月,中试完成,各项指标达到了预定目标,为万吨级乙二醇工业试验装置提供了建厂设计工艺软件包。
 
2006年下半年开始,在中试成功的基础上,由金煤公司投资1.5亿元,福建物构所与金煤公司共同组织,开展了1万吨/年乙二醇的工业试验。按合同规定,合作双方以上述中试技术成果进行工业化生产时,将对中试技术成果进行资产评估,根据无形资产评估值确定技术入股股份,按福建物构所占51%,上海金煤公司占49%的比例分享。催化剂技术归福建物构所独家所有。
 
福建物构所作为技术的源头,负责向万吨级工业示范装置提供催化剂技术和产品,并组织专用催化剂的生产和后期研发。
 
通过和上海金煤公司的成功合作,在产业化的大门外徘徊了近30年之后,煤制乙二醇项目犹如枯木逢春,终于在短短3年的时间内,在江苏丹阳完成了中试和万吨级乙二醇的工业试验。20万吨的工业示范项目也蓄势发力,得以不久后也很快在内蒙古的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工上马。
 
如今,走过这段路程的福建物构所的人们回头看,依旧会产生出许多的感慨。这也正如路甬祥院长2009年10月在视察福建物构所时,讲话中所引述江泽民同志的一句话:“事非经过不知难。”要开启产业化紧锁幽闭的大门,的确是一段沉甸甸的、厚积薄发的历程。
 
启示之一:基础研究是创新之源
 
在接受《科学时报》专访时,洪茂椿所长这样总结:“与其说这是我们一项技术的成功,不如说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成功。”
 
福建物构所多年打磨和锤炼,构筑了一条特色鲜明的知识和技术创新链——“基础研究的源头创新——应用高技术研究——产业化辐射”,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创新相互促进的科技创新体系中,这里正不断上演着一幕幕令人振奋的“好戏”。
 
“只要我们的基础研究做得好,就等于抓住了科技创新的源头;无论今后国家需要做什么,我们都可以很好地加以满足。”洪茂椿的这番自信,来自于福建物构所多年扎扎实实的基础研究功底。
 
前一两年,洪茂椿所长飞赴大洋彼岸,参加了美国化学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归来之日,他不无兴奋地告诉记者:“没想到,美国人对物构所竟那么熟悉!”
 
洪茂椿说,20年前他曾在美国做过访问学者,但此次在美国见到的都是一些生疏面孔,很少遇上当年的老朋友。然而当人们从他递给的英文名片中,读到“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却表现出一见如故的亲切和热情。很显然,福建物构所良好文化的积淀,已在美国学术界产生了很好的“名片效应”。不过外国朋友提起这个研究所的名称,似乎更简略——“Fujian Institute”(福建所)。
 
福建物构所扬鞭奋蹄,不断推出前沿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使自己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得到增强。2005年新年,洪茂椿、吴新涛、曹荣等,曾陆续收到美国Thomson科学信息研究所发来的特制明信片,信中就他们的有关论文“被引用数达到相关领域ESI顶级引用率的1%”表示了祝贺和赞赏。
 
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2008年度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福建物构所2008年SCI收录论文数322篇,位居全国科研机构第9位;SCI收录论文被引用650篇2276次,位居全国科研机构第8位;1999~2008年SCI收录的论文,累计被引用1660篇16717次,位居全国科研机构第10位。其SCI收录论文数连续6年、SCI收录论文被引用篇数连续5年,都位居全国科研机构前10位。
 
但仅仅会写一些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显然不是福建物构所的目标,把论文落到实实在在的成果和专利上,才是他们建所的方向。
 
“我们的基础研究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象牙塔,同时也是对科技支撑非常明确的一项工作,它既着眼于研究工作的原创性、前瞻性,又注重解决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技术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科学问题。”福建物构所副所长曹荣如是说。
 
煤制乙二醇项目中,核心技术为催化剂的研发。如何研发高选择性、高转化率以及低成本的催化剂,是整个煤制乙二醇技术的关键所在。这个问题的解决就需要从基础研究入手。福建物构所在国家“973”计划项目的支持下,通过结构化学的手段探索制备新型的催化剂。
 
“通过基础研究的源头创新,为产业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支撑,也为我们今后发展新技术作好了储备。”曹荣副所长说。
 
启示之二:国家需求引领航线
 
“如何真正发挥技术的先进性、有效地促进知识转移和成果转化,变技术优势为产业优势,是我们研究所多年来上下求索的问题。”福建物构所分管科研与产业化的副所长兰国政对《科学时报》记者表示。
 
在产业界的多年淬炼,福建物构所不断在总结着“金玉良言”。“国家的战略需求,是我们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第一驱动力。”就是福建物构所常常提到的一点经验。
 
煤制乙二醇项目的重新启动,就得益于福建物构所领航者高瞻远瞩,对国家战略需求的准确把握。
 
实际上,由于多年来产业化道路一直不顺畅,福建物构所开发的煤制乙二醇项目,在世纪之交进入了队伍青黄不接的时期,许多富有经验的老研究人员退休,年轻骨干大多数转入其他研究领域。从1993年到2005年,这个极具潜力的技术,中间停了12年。
 
在科研力量衰退的同时,传统的石油制乙二醇技术路线进退维谷,一方面我国乙二醇需求的缺口日益扩大,另一方面,随着国际油价的大幅上涨,石油制乙二醇出现亏损。
 
福建物构所所长洪茂椿未雨绸缪,在当时研究所开发队伍力量不齐的状况下,重新组织了“煤制乙二醇”项目攻关组。人员采用新老结合的办法,由当时的副所长姚元根任组长,并将该项目列为全所化学领域未来发展的重点学科方向,视为知识创新三期的重要研究内容。正是这一果断的决策,福建物构所终于占领先机,敲开了世界洁净乙二醇生产工业的一扇大门。
 
“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考虑,促使你们把以前搁浅了的项目重新捡起来?”记者这样问洪茂椿。
 
“我觉得最大的原因,应该是从知识创新工程以来,我们的理念创新和技术创新。”洪茂椿告诉《科学时报》,“路甬祥院长前些年就明确提出,科技工作要实现‘九个转变’。我们以前搞科研,确实就是写篇文章、报个奖励就很知足了。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以来,在思想观念创新的指导下,我们才开始将视野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将自己的科学研究与国家的重大需求相结合。”
 
“当时的石油价格已经很贵了,而我们国家乙二醇每年的需求量为700万吨,需要每年进口乙二醇500万吨。而煤这方面我们还是有一定资源优势。”洪茂椿道出了国家层面的燃眉之急,“不但是价格高的问题,还有在供应上受制于人的问题,这么大量的进口对我国的聚酯产业很不利。”
 
“我们的考虑和企业不谋而合,于是就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攻关。”洪茂椿介绍说,“原来搞研究的一些人都退休了,我们聘他们回来当顾问,把原来的技术拿出来再改进、再创新,花了很多精力财力。现在的团队成员则大多是三四十岁的年轻人,很有活力。”
 
重新捡起12年前的项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洪茂椿看来,直接促使“煤制乙二醇”项目成功的原因有四:一是原来的技术不是特别成熟,通过十几年各方面的积累,技术才逐渐成熟起来;二是这项成果里有几十个小技术,需要进行攻关和集成;三是与企业有很大关系,企业如果没有创新能力,这事也不好办;第四就是机制,这是最重要的。如何形成机制,让参与进来的各方都赢,以及如何调动机制的形成,都是缺一不可的。
 
“我们正好这四个条件都具备了。”洪茂椿说,“看准国家目标,服务国家目标,一步一步地从基础研究开始做起,研究所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启示之三:带土移植的合作理念
 
如果把可以转化的科技成果比作良种,即使再好的良种,也需要适宜的阳光、水土、养料和精心的养护,才能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把这些“良种”从实验室移植到生产线上,福建物构所花费了很多心思。
 
回顾煤制乙二醇项目走过的30年转化历程,福建物构所副所长兰国政说:“科技成果、工程化技术和资本的有效联合,是我们项目成功的关键,而合作的理念吻合是成果顺利转化的前提。”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大部分企业的终极目标是获得经济效益,追求利润最大化。众所周知,成果转化具有相当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存在意外的成功或难以预料的失败,要承担技术成熟度、市场变化和资金回报等方面的风险。特别是,中试的地位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却比较尴尬,研究所没有中试能力,企业怕担风险一般不愿投资,于是“中试难”成了成果转化的瓶颈。
 
煤制乙二醇项目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已完成了模式,并取得了预期结果。在随后的10年多时间里,福建物构所也积极与多家企业进行协商合作,由于种种原因,合作没有成功。直到2005年,找到了技术和成果嫁接的好婆家,合作各方密切配合、努力攻关,在短短的3年多时间里,完成了百吨级工业中试和万吨级工业试验工作,20万吨级工业示范工程项目也已启动建设。
 
总结研究所走过的近30年坎坷历程,洪茂椿说:从产业化的社会投资渠道来讲,这么大的投资不是谁都愿意投的,换一句话说,很少人敢冒这么大的投资风险。为煤制乙二醇早日实现产业化应用,我们曾主动登门找过很多家单位,把成果的可行性程度介绍给企业,让他们有了深刻的认识。因为对企业而言,他们一方面是要瞄准市场需求,一方面是要有经济效益,只有让他们真正心动了,才会舍得花类似于工业化中试这样的巨额投资。如果仅仅是依靠我们本身的积极性去做肯定做不成。我们在源头创新上虽然是强项,但后面的产业化工作就必须靠企业。后来为了乙二醇的工业化试验,还专门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我们用了将近两年时间才磨合好。
 
福建物构所实践的大胆探索,兰国政总结出了一套与企业合作的理念和经验:一定要选择有技术自身需求的、注重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对成果转化风险有足够认识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不能因为自己的急于求成,一味地“拉郎配”。尽管成果转化存在风险,但一旦转化成功,其投入产出比完全能够打消投资风险的相关疑虑,保证企业成果转化成功以后的切实回报率。促进科研成果的拥有者和应用者之间对风险的统一认识,是提高成果转化成功率的前提。
 
从实验室小试成果走向中试、产业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开展工程化和规模化关键技术研究,需要解决放大生产过程中引起的一系列技术问题。只有保护主要研发人员的权益,体现知识价值,才能发挥人才、技术与资本效益的最大化。
 
福建物构所在激励机制上尝试的创新,是将科技人员与企业、科技成果与产品紧密地联系起来,使一批高新技术成果真正做到了“带土移植”。由科技人员“披挂上阵”的企业,相继亮出自己科技含金量的“身价”,成为“技术资本化、资本人格化”的生动写照。
 
“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健全维权机制,变无形知识资产为有形资本资产,最大限度地保证对成果有贡献的科研人员权益,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洪茂椿这样解释物构所“科技致富”的动因。
 
“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科研院所贡献国家、服务社会、构筑创新价值链的重要体现,通过与企业合作,可以获取更多科技需求信息,从中选择新的科研课题或技术研发方向,使其不断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为研究所不断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实现研究所的良性发展。”洪茂椿说。
 
启示之四:不拘一格的模式创新
 
总结福建物构所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上的经验,也可以说,在内蒙古通辽市乙二醇项目的成功实施,代表了一种新的成果转化模式。
 
乙二醇项目没有走传统成果转化的老路。它对企业工程化水平和资金能力要求较高,物构所灵活应对,用“专利实施许可+合作中试+新知识产权共享”的模式,与上海金煤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在丹阳成功完成了“煤制乙二醇”百吨级中试实验和万吨级工业试验。根据合作协议,中试取得的所有技术成果和权益归双方共有,大大提高成果提供方和接受方的积极性,保证了双方的权益。
 
另外,对于一些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成果项目,福建物构所选择采用专利和技术秘密实施许可使用的方式,这样的项目通常为技术成熟度较高、成果转化风险较小、不需要大宗的资金,既可保证企业的利益,又可保护知识产权,科研人员获取一定的经济回报,可谓一举数得。
 
“科技成果转化有多种模式,根据成果的性质、技术含量和操作难度,企业的工程化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资金实力等,选择不同的成果转化途径和模式,而不能千篇一律,将自己束缚在固有的思维方式上。”洪茂椿所长如此评点。
 
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路甬祥对乙二醇项目有这样的高度评价:
 
“煤制乙二醇”工业化示范取得成功,是中科院积极构筑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产业化创新价值链的创新成果,为中科院研究所实施科研成果产业化提供了一种思路和模式,很有借鉴意义。
 
路甬祥院长还说:“有效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关键是理念,中国科学院党组明确提出要实现九个转变,其中的一个转变,就是要从注重科技创新向同时重视转移转化转变。我们要摒弃轻视和忽视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错误思想,必须从根本上转变重科学、轻技术,重发现、轻发明,重技术、轻管理,重水平、轻效益的观念,树立完整的科学价值观。”
 
这,也正是物构所乙二醇项目的成功之道,同时,也给予了我们该如何构建“金三角”以应有的启示。
 
《科学时报》 (2010-3-9 A5 2009年中国十大科技进展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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