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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方式
更新日期:2020-05-30  

中科院海西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方式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畅通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主动回应职工关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海西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术学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要求,现公开海西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信址: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8号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监审处,邮编:350100

举报邮箱:dqb@fjirsm.ac.cn

举报电话:0591-63173322

 

信访举报或反映问题须知

一、受理范围:

1.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建物构所)党组织、党员和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或科研诚信行为的检举控告;

2.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建物构所)党组织、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的申诉;

3.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建物构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督或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二、信访举报的问题应尽量具体,最好有具体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情节、结果等要素,以便调查核实。

三、提倡实名信访举报,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四、举报人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认定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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