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站博士后:
根据《福建物构所关于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中科院福建物构所(海西研究院)关于下发博士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在站博士后第二次出站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站工作满21个月以上的博士后于7月15日前向组织人事处提交《博士后出站考核申请表》、《博士后出站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
2、组织人事处组织出站考核报告会,由专家评议博士后期间的工作,并根据评议结果确定考核层次。
3、博士后提交《期满登记表》等材料,办理出站手续。
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认真准备出站考核材料,按时提交!
附件:博士后出站工作流程
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