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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2-17  

  福建省科技厅近期发布了2020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002/t20200214_5195506.htm),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通知要求及项目指南。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所2020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部署工作安排如下:

  1、项目申报系统变化、时间节点、及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系统采用新版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新版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type=fujian)进行申报和推荐。各位老师采用在系统中注册的个人专家用户登录填报。个人专家账户默认没有申报权限,请本年度拟申报项目的老师以专家账户登录系统维护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信息(均为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并发邮件至yzhu@fjirsm.ac.cn添加账户的申报权限。原课题组共用的申报用户暂停使用。在新版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82011。

        (2)时间节点  

        2月14日-2月21日,所内预申报,汇总各课题组项目申报简表;

  3月3日左右遴选推荐申报名单并通知给申报人;

  3月3日-3月23日前,申请人在线填报并提交;

  3月20日-3月30日前,审核、修订、提交;

  3月31日,申报单位申报截止。

  (3)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填写附件的《2020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各课题组长审核推荐,并在2月21日前以课题组为单位,将本组的申报信息用课题组负责人邮箱反馈至科技处(yzhu@fjirsm.ac.cn)。由于个类型项目均为限项申报,为更有效地对申报资源进行统筹,每课题组申报同一类型的项目数量限为1项。

  2、我所可推荐申报的项目类型:

  (1)福建省对外合作一般项目4项:

  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以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一)台资企业申报的引进台湾先进技术,推进研发合作,促进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深度对接,以及促进台商投资区、台商专业园区产业技术升级的合作项目。(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三)与泛珠三角区域其他八省(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川、江西、云南、贵州)及香港、澳门地区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四)各类科技合作基地开展的对外合作项目。

  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的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开展实质性的科技合作。申报时须附申报单位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合作单位的合作研发协议书。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以及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

  (2)福建省引导性项目10项:

  工业科技重点支持福建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确定的重点任务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农业科技重点支持地方特色农林作物和养殖动物遗传种质资源的挖掘、资源监测、保护和利用,高效栽培、健康养殖、植物工厂、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共性应用技术研发,农业设施装备、海洋农业、农业生态保护、绿色宜居村镇等技术。

  社会发展科技围绕发展民生科技,重点支持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的技术研究。

  引导性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以及已完成产品开发任务的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以及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

  (3)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5项(20项面上+20项青年+5项杰青+3项重点)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4个项目类别: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简称“青创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简称“杰青项目”)、重点项目。

  面上项目20项:申请资助额度少于或等于7万元,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STS项目)。同期申报受理的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类型范围同上)。

  青年创新项目20项:项目申请人应已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证书须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国外博士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男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申请资助额度少于或等于6万元。

  杰青项目5项:项目申请人应是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自本年度起,非企业单位申请人年龄由35岁放宽到40岁,与企业单位申请人相同)。项目申请人应已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不在本类别项目支持之列,已承担过本类别项目的人员也不能再次申报。项目申请人须将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申请资助额度少于或等于30万元。

  重点项目3项:项目申请人在项目完成时年龄不超过60岁。重点支持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关键共性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具有前瞻、集成、创新性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并已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已承担过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滚动资助项目、重点项目,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在本类别项目支持之列。项目申请人不得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结题或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STS项目)。同期申报受理的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类型范围同上)。

  (4)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3项(指定题目项目1项目+自主选题项目2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建设创新型省份,开展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和实证探索。

  (5)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4项

  此类项目由合作发展处组织申报。联系人:蔡群,13328672856,caiqun@fjirsm.ac.cn

  (6)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2019年选认的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所在(或发起人所在)单位或服务对接单位。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应为2019年选认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项目应是2017年以来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效的技术开发项目,优先支持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核心技术已获得省级财政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7)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的有关要求,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以下四个方向。其中对省部会商确定的重点任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创新型试点城市、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聚焦科技创新发展的项目优先支持。(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结合重大基础研究区域布局,鼓励和支持地方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自主设立并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从0到1”的原始创新,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省创新实验室、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支持科技金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选择福州高新区作为科技金融试点地区,结合我厅联合财政厅及其他厅局印发的《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闽科财〔2017〕4号)第四点工作内容:积极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依托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实验区试点探索银行和创业投资机构合作,以贷款和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园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市场化进一步引导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泉州)、创新县(市)区域内(福清市、晋江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研发活动,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0年,项目实施期限为1-3年。

  3、厦门稀土所和泉州装备所请分所负责项目推荐工作

  对于引导性项目、省基金面上、省基金青年创新项目等推荐数较多的项目类型,请厦门稀土所及泉州装备所汇总申报信息并提出推荐意见。

  4、各课题组推荐注意事项

  (1)每课题组申报同一类型的项目数量限为1项。

  (2)项目推荐申报以课题组为单位,非课题负责人汇总发来的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3)为保证申报项目的有效管理,请课题负责人根据申报人员的情况择优推荐,应结合科研人员的学术情况及人员流动性综合考虑,优先推荐长期在所里从事科研工作的工作人员。

  (4)近两年度所属课题组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存在到期未结或延期结题情况的,将暂停课题组在该类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5、其他同期申报项目类型

  部分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地方科技局申报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企业杰青等项目,请关注申报要求并与相关的推荐部门联系。

  附件:

  1、2020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简表

  2、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