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建所60周年,提升园区文化品味,丰富创新文化内涵,经所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海西研究院福州杨桥西路园区、高新区园区的楼宇命名征集活动。2018年由所工会组织开展的“率勇争先 文化铸院”的园区、楼宇命名征集活动中征集的方案也纳入此次活动中共同参与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本次纳入命名征集的对象为福州杨桥西路园区和高新区园区现有和正在建设中的单体建筑,其中:
1. 杨桥西路园区
共8栋楼,分别是:纳米楼(编号:LY11)、化学楼(编号:LY12)、物理楼(编号:LY13)、新晶体楼(编号:LY14)、旧研究生楼(编号:LY15)、老区食堂(编号:LY16)、福建学院学生公寓楼(规划中,编号:LY17)、福建学院专家楼(规划中,编号:LY18)。华晶楼、立志楼与旧晶体楼不在此次命名征集之列。
2. 高新区园区
共10栋楼,分别是:1#材料工程实验楼(编号:LY21)、 2#支撑综合楼及交流中心(编号:LY22)、3#先进制造技术集成楼(编号:LY23)、9#新材料创新研制与支撑平台A楼(编号:LY24)、10#新材料创新研制与支撑平台B楼(编号:LY25)、6#新区食堂(编号:LY26)、 5#楼A座研究生公寓(编号:LY27)、 5#楼B座流动人员公寓(编号:LY28)、5#楼活动中心(编号:LY29)、13#人才公寓楼(编号:LY30)。
二、命名原则
1.楼宇的命名名称应优美平实,寓意深刻,文辞简练,应体现福建物构所的历史发展、办所理念、研究所科研特色文化以及海西研究院总体建设目标和国科大福建学院的建设特色与目标等内涵。
2.命名应结合各园区坐落、规划布局和楼宇的建筑特色、使用功能,注意关联性,体现系统性和整体性。
3.命名应突出科研院所的特质,着眼弘扬科学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
4.征集到的命名应受到海西研究院内外广泛认同,经所务会研究同意后正式命名。
三、参与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全体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在站博士后、在学研究生以及海内外所友。
四、命名程序
活动分为征集、评审和宣传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征集(2020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通过网络、微信、海报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广泛宣传,组织动员参与活动并提交作品。
(二)第二阶段:评审(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评审分四个环节进行:
1.初审(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5日):组织成立初审小组,根据征集结果,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方案如有重名,以收到参赛作品的时间先后为序,取投稿时间先者为该方案的作者。
2.线上投票(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利用所网站、海西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初审合格的命名方案进行投票,根据票数确定入围方案。
3.专家评审(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20日):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从各方案中评出拟使用的名称报所务会审定。
4.公示(2020年8月21日-31日):所务会审定楼宇名,并对通过后的楼宇名进行公示。
(三)第三阶段:宣传(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
根据最终的命名名称进行宣传推广,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名称制作和悬挂。
五、活动要求
1.为体现整体性、系统性的原则,提交时,应以园区为整体作为命名对象,一个园区一表一投,每个提交的方案必须涵盖该园区所有楼宇的命名,并对每个名称提供文字说明或意义诠释。
2.投稿方式包含以下几种:
(1)纸质件提交。填写《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楼宇征名表》(附件),提交到所工会办公室(老区纳米楼1306、新区2#1105)。
(2)电子邮件提交。下载《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楼宇征名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所工会邮箱(jiangafan@fjirsm.ac.cn),邮件主题请统一为“园区命名征集+联系人姓名(个人或团体)”。
(3)网络提交:https://fjirsm.wjx.cn/jq/84880494.aspx
(4)微信征集。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手机在线填写提交:
六、奖项设置
本次命名征集活动奖项分入围奖和优秀奖。
1.入围奖:入围奖以提交的方案为评选对象。根据线上投票的得票多少排名,每个命名方案各取前五名,即可获得入围奖,并颁发证书。
2.优秀奖:优秀奖以获得入围奖的楼宇名称为评选对象。经专家评审,提交所务会研究的园区名称和楼宇名称,即可获得优秀奖。重名的,以收到参赛作品的时间先后为序,以时间先者为优秀奖的作者,并颁发证书。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获奖的参赛作品,使用权归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所有,原创著作权归作者本人/团队。
2.欢迎广大职工、博士后、研究生和海内外所友积极参与命名征集活动。未尽事宜可联系所工会蒋老师,联系电话:0591-63173631。参与人员均能获得所庆60周年纪念品一份。
建所60周年工作小组(文体宣传组)
2020年7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