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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07-11  

海西院各课题组,项目负责人: 

  为强化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福厦泉自创区)辐射带动与外溢效应,促进省内其他高新区主动融入福厦泉自创区建设,实现高新区协同联动发展,近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征集2023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1)。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支持对象为福厦泉自创区三片区之间以及福厦泉自创区三片区与漳州、三明、莆田、龙岩、南平、宁德的高新区之间已被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检测平台。 

  2、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原则上资助资金为200万元,合作双方平均分配,资金使用按照福厦泉自创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执行。 

  3、漳州、三明、莆田、龙岩、南平、宁德市科技局征集数量不超过3项,福厦泉三片区每个片区限额推荐12项,同一个平台项目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限报1项,公立本科院校、省属科研院所作为申报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各限报2项,共计不超过4项。

  请有意申报的课题组于7月12日下班前将创新平台项目征集表(附件2)反馈至合作处邮箱hzc@fjirsm.ac.cn7月12日后反馈,不优先进行推荐。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征集表

合作发展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