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更新日期:2016-03-15  

 

  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毕业生要求档案调动的,须遵循以下流程: 

  由档案接收单位发出《调档函》,写明档案接收地址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学生本人发邮件至hanmeijuan@fjirsm.ac.cn,写明档案调出原因、档案接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档案管理人确认上述中提到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一致。 

  毕业生档案在该生毕业那年的8月和12月分两批统一寄出。 

  如果逾期产生费用,请学生到研究生部领取《缴费通知》到财务处交费,将有经办人签名的《收据》交回,在《档案收费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上述中提到的内容,如学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学生将代办相关信息发邮件至hanmeijuan@fjirsm.ac.cn,代办人需要出示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档案管理人确认代办人与收到的邮件信息一致,方予以办理。 

  档案管理人确认学生无欠费情况后,按照上述中提供的地址将档案寄出。 

    

    

    

  该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所研究生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