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更新日期:2009-07-17  
  由有关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名单以及导师和答辩人姓名、专业、论文题目、所申请的学位。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2.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硕士论文报告不超过30分钟,博士论文报告不超过45分钟;         
3.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4.答辩人答辩结束,答辩人导师可就学位论文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作补充说明;
5.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开会(答辩人导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可列席):
①答辩人导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介绍完毕后导师回避; 
②答辩委员会结合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议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
③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票数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
④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
⑤答辩委员会成员须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6. 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发言,答辩会结束。

  答辩结束,请答辩委员会主席责成会议秘书将《决议书》投票结果,答辩人的学位申请书,课程考试成绩单,论文评阅书,答辩会记录,论文全文与论文摘要等有关材料整理立卷,报送所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