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修订)的通知》(科闽物〔2021〕27号)的规定,6月7日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导师资格的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6月9日至6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应署名)投入新区综合楼1003室门口的意见箱。
博士生导师:
无机化学:王观娥、李丽娜
有机化学:徐亮金
材料物理与化学:刘希涛
硕士生导师:
物理化学:马冬冬、刘冲、李巧红
无机化学:毋欣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王培园、田向东
材料物理与化学:冯诗语、黄得财、梁思思
材料与化工(专硕):石明、陈剑、郑龙辉、翁子骧
电子信息(专硕):夏安俊
中科院福建物构所教育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