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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构所关于2022-2023学年在所研究生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01-11  

根据所办公会议精神,2022—2023学年在所研究生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1. 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1月28日。学生注册、报到时间为128日至30日,统一在高新园区综合楼1003室报到注册。

2. 2022级未完成基础课学习的国科大硕士、海西联培硕士的寒假放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国科大和各自高校规定执行。

二、寒假期间以及春季开学返所要求

1. 研究生公寓寒假期间封闭管理,将关闭离所学生的研究生公寓门禁,开学后统一恢复。因特殊原因留所的同学需留所期间严格遵守《研究生公寓暂行住宿管理规定》,从严管控,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研究所所在区市。

2. 寒假期间,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前往未开发的景点、危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冒险性活动,避免因煤气中毒、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假期不参加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3.正值春运高峰,返所途中要特别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做到平安顺利返所。

4.严格遵守“福建物构所研究生考勤请假制度的通知”(所主页/ 研究生教育/培养/学籍管理),不得以“买不到车票”等理由,未经请假提前离所或推迟返所,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5.寒假期间,研究生需严格遵守属地和研究所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做好自我保护,降低感染风险,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课题组安全员、教育处、居住社区报备。

6.其他有关疫情防控事项按所疫情防控小组通知或暂行规定执行。

 

 

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教育处

2023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