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科闽物2021[20]号)(见所工作信息网-最新发文),为做好2023年度我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中科院福建物构所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和要求
1.我所在学(非在职)的2023年春季、秋季毕业的硕士、博士生,均可参加本年度的评选,提供的评选材料应为第一(共一)作者或导师除外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三、评选形式
1.我所拟在5月中旬(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进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候选人答辩,所有候选人都必须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视同放弃参评),答辩以研讨会形式举行,届时邀请评委专家与全体在所研究生参会。
2.评委专家推荐候选人排序名单供学位委员会评审,学位委员会决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 材料报送与截止时间
(一)材料报送截止日期5月10日;泉州和厦门的同学5月9日16:00前分别交至钟超老师和郑馨老师处后再统一邮寄到福州;
(二)根据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请于截止日期前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物构所毕业生奖学金申报简况表-硕士(附件1);
2.福建物构所毕业生奖学金申报简况表-博士(附件2);
3.福建物构所毕业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4.其他证明材料:(1)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发表或者正式接收的论文(需附发表期刊封面、文章首页、作者署名单位,接收文章需要提供导师签字正式接收函及文章首页摘要,综述性文章做好备注说明);(2)第一发明人或除导师外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需附受理/授权通知书及带有作者排序页)等科研成果,并注明本人完成部分。
(三)附件3与其他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新区2号楼(综合楼)1003室;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qm@fjirsm.ac.cn邮箱,邮件标题与附件1或附件2命名为“某某毕业生奖学金申请”“某某毕业生奖学金申请简况表”。
附件:
联系人:林老师,0591-63173791
教育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