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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中科院福建物构所新生户口迁移政策
更新日期:2011-06-02  

1、新生为本省生源的学生(即高中阶段户口在福建省内的),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新生生源为省外学生的(即高中阶段户口不在福建省内的),入学时由学生根据自己的

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请办好《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杨桥

西路155号,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迁出原因:录取研究生。

4、《户口迁移证》内容要清楚准确,特别是姓名要与入学通知书相符。如果发现有误,应

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我所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

5、迁移户口的新生到中科院研究生院报到后,由学生召集人收齐再统一邮寄回所的材料有: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派出所对新落户人员的照片严格标准:光面,免冠,

一寸,黑白,大头,有领,有袖)。

6、户口迁移证上的和本人持有的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时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如果发

现有误,应及时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予以更正。

 

                              福建物构所研究生部

                                2011.6.1